第二章 预算委员会组织与职能
第一条 公司预算委员会组织:
主任委员:总 经 理
副主任委员:财务总监
委员:行政总监、人力资源总监、营销总监、售后服务总监、汽车贸易公司
经理、财务会计部经理、管理会计部经理
执行委员:管理会计部经理
第二条 预算委员会的职能:
(一) 制定和颁布有关预算制度的各项政策。
(二) 研究决定公司各系统、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及计划。
(三) 审查和协调各系统、部门的预算申报工作,并讨论建议修正事项。
(四) 解决有关方面在编制预算时可能发生的矛盾和争执。
(五) 经营预算的批准与下达。
(六) 当公司内外环境变化时,修订预算及变更各系统、部门的经营目标和计划,更好地适用市场需要。
(七) 经常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促使各有关方面协调一致地完成预算所规定的目标和任务。
(八) 接受并讨论分析年度预算执行报告。
第三条 预算执行委员的职责:
(一) 提供各系统、部门编制预算所需的表单及进度表等,培训和指导各系统、部门编制预算。
(二) 提供各系统、部门所需的成本、费用明细内容等资料供编制预算参考。
(三) 督促预算编制的进度。
(四) 汇总各系统、部门的初步预算,提出建议事项和初步预算报表,提交预算委员会讨论。
(五) 编报经预算委员会批准后的各类预算报表。
(六) 比较与分析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的差异情况,督导各部门切实执行预算。
(七) 根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编报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建议报告提交预算委员会。
(八) 办理其他有关预算推行的策划与联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