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 文摘

财政部就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答记者6问(2)

 2014-10-10
5、一些媒体认为,目前财政专户种类和数量多,且游离于国库不易监管,请问财政部在清理规范财政专户方面有何措施?
 
答:财政专户是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管理核算特定财政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财政专户有利于弥补国库单一账户操作技术上的不足,与财政部门开设在人民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开设在商业银行的零余额账户,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专户主要是用来满足社会保险基金核算管理、一些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管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乡级财政资金存放、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资金管理、外币资金核算管理等需要。目前国库暂时还不能完全替代财政专户。从国际上看,各国财政部门为了更好地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也都设立了大量的功能性财政专户,比如,美国联邦政府在商业银行开设了13000多个税收与贷款账户。
 
2011年以来,财政部连续3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累计撤并地方财政专户7.4万多个,撤户率达32.4%。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今后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除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予以保留的专户外,其余专户在2年内逐步取消。
 
6、《决定》出台后还需要做好哪些配套工作?
 
答:《决定》明确提出了下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为了切实将决定中的改革事项落到实处,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培训工作。目前,各项配套改革任务进展顺利,正在按照预定的计划稳步推进,有些已经出台。
 
比如,《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制发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以及《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共性指标体系框架》。此外,我部正在抓紧研究起草有关制度办法,包括中期财政规划、规范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推进预算公开、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不同预算之间的资金统筹力度、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规范国库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制度、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以及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