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一些单位年底突击花钱的问题受到社会关注。年底突击花钱的弊端在于,急于花钱有可能把钱花在效益不高的项目上,造成资金浪费,有的甚至是乱花钱。解决这一问题,很多人把希望寄托在加强审计和严肃财经纪律上。但是,审计和财经纪律检查针对的是违纪违法行为,而且只能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年底突击花钱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合法合规支出,其可能造成资金利用效率不高的风险性与预算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关。避免年底突击花钱,还需要从入口处即优化预算管理制度入手。
改革开放以来,作为公共财政制度基础的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行预算管理制度也存在一些局限。首先,预算安排与实际执行时序不合拍。就中央财政而言,全国人大3月份确定预算收支,而预算年度从新年第一天就已开始,每年前3个月往往比照上年同期预算执行情况安排支出,且3月份确定财政预算后,各级政府还需层层传达,资金落实到位时间较长,一些预算单位不得不在年底猛赶进度。其次,预算机制不完善。中央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采用以定员定额管理为主的方式进行编制,如果当年有结余,下年度预算额度就会受到影响,所以一些部门总会想方设法用完预算资金。从国际上看,德国、法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既有年度财政预算,又有3—5年的中期预算。多年来,我国财政实行单一的年度预算,由于年度收与支不同步,年初很多项目的执行不得不“欠账”,等到后期收入入库后再拨款。
客观而言,年底支出大幅增加是很多国家存在的财政现象,韩国将12月份称为“预算开支高烧月”,日本称年底为“年末突击工程”。几乎没有一个国家能做到预算执行月度间完全均衡,但有些国家月度间波幅相对平顺。这启示我们,缓解年底突击花钱问题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提升预算管理质量的契机。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德国、法国预算年度与公历年度一致,但为保证预算执行有充足时间,议会在上一年的年末批准预算。加拿大财政年度是当年4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美国财政年度是当年10月1日到次年9月30日。上述国家的做法,我国也可借鉴。同时,可以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并提高预算约束力。
部门预算以事定支。每年的部门预算都应以当年履行职责和办理事项为基础核定年度支出。部门的年度结余财政资金,无论当年使用还是结转到下年使用,都必须确保合法合规。
减少和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增强地方财政的完整性和统筹能力。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把各级财政和各部委下达的专项资金完整纳入地方预算。逐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对保留的专项转移支付,归并资金性质相同的项目,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强化预算执行进度控制,规范财政增收资金使用。创新预算管理理念和方式,健全预算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人大审批预算决算的重点宜从赤字管理转向支出管理,重点监督资金拨付的合法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财政部门应对未能按时序进度拨付资金的项目进行分析,根据不同情况加强督促管理。探索建立覆盖所有预算部门的预算绩效考核机制。对年度财政超收资金,一般应全部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以后年度安排使用,而不是用于追加当年预算。
推进透明预算,加强法制建设。公开预算编制,细化支出科目,便于公众查阅和监督。公开预算执行,按月公布各部门收支情况。公开预算监督,及时发布年度财政资金审计报告,或每年发布“浪费黑皮书”,遏制突击花钱现象。实施好预算法,出台转移支付法以及财政监督条例,在法律层面保证预算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