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中或共享模式实施后一段时期,业务部门和分公司人员可能会对效率产生抱怨,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因为集中后前置化的信息采集方式首先改变了以往的习惯,增加了工作量;其次新的流程也需要有适应过程。
重要的是对其进行详尽分析,并针对性的提出解决的方案。
前面分析过,中国移动采用的集中模式是兼顾了效率与服务水平平衡的模式,因此集中后部分流程会造成效率的下降。通过对财务集中前后近50个核心流程的分析,发现效率变化的趋势是不一样的:效率略有下降的占30%,效率与以前相同的占40%,效率有所提高的占30%。
效率下降的部分是我们关注的重点,也是后期深化改革的方向之一。我们对效率略有下降的部分进行了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1、见单处理方式所必须的邮递时间、档案归集时间。由于中国移动四川公司在集中初期采用的是见单处理方式,由于四川幅员广大,最远分公司通过EMS传递单据到核算中心需要3天时间,因此有这部分效率的耽误。随着信用体系的建立和报销行为的逐步规范,将对业务进行分解,部分业务可以采用不见单方式处理以提高效率;
2、业务人员尚不熟悉新的流程与系统处理方式。财务集中相对于以前的报销模式有较大的改变,新的系统、流程和管理规范,几乎让所有需要承担报销业务的人员进行学习。磨合在所难免。
3、把分公司部分不合规流程变得合规、标准化,用少量效率的牺牲来换取公司风险的降低。前面也提到,由于规范化和标准化运作后部分成员单位觉得“不方便’了,这也是引起其抱怨的个中缘由。但随着改革的推进和标准化的宣贯,这种不规范会越来越少。集中带来这部分的效率牺牲是有必要的。而财务人员的单据处理效率、资金支付效率、报表处理效率等在集中后都得到大幅提高。